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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享仙福,壽與天齊
分析家預測,公元2002年以前,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交易,一定可輕易地突破三千億美元。為迎接此一千載難逢、充滿商機的繁華盛事(盛市?),許多公司早已迫不及待,摩拳擦掌,大舉注入一切可用資源。預知詳情,有數字為憑,在自身領域,各執牛耳地位的思科、戴爾加奇異,投資在建立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的金額總數,不但已經超過一百七十億美金,籌碼增加的速度,絲毫不輸給中央銀行,印鈔、發鈔的腳步。

  王子與公主,在永遠過著幸福快樂日子之前,必有千年火龍,攔腰阻撓。電子商務亦不例外,太平盛世尚未降臨之際,也有幾匹攔路虎,從中作梗。在可預見的困難中,有待克服的法律技術與障礙,可分為下列三大要素( 1).法規方面前途未卜( 2).對於網際空間線上交易,政府課與過多的稅金(3).網際網路的性能、信賴度及安全感的不確定性。

  在企業與供應商或顧客之間,大規模採行網際網路,展開全面性的電子商務以前,實有必要訂定一套明確的遊戲規則,做為執行的依據。環視各地數位發展,網路交易的確認手段,離不開密碼(password)、電子簽名(electronic signature;E-signature)、IP地址等方式。關於數位化的辨識(identification)及真偽認證(authentication),超越上述方式,比之更有效的系統開發腳步,一刻也不曾停止。解鈴還需繫鈴人,數位真偽認證合法化、和國際協定的締結,在以美國為核心的大力奔走之下,也都在逐步簽訂當中。

  關於法規未明朗化,網際空間,這個無國界、無距離、無標準、無時限的三不管地帶,是否會出軌脫序,陷入一片無王法、無公理、無紀律的無政府狀態?網際網路神出鬼沒、陰魂不散的四度空間游離特性,使得美國政府,在制訂統一的線上交易法時,便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地不分國內外,採行一致化標準。一步步朝電子交易的認知、推廣、實施,依短、中、長期計畫,分批訴諸實現。世界各國也十分合作,各自授權聯合國下的『國際貿易法規委員會』(UNITRAL),大力協助美國政府,制訂放諸天下、全球適用的電子商務法律。本著互惠互動原則,美國政府也將心比心,支持由國際商業會議,制定一套線上交易的基準方針。

  而第二點方面,將電子交易所得,課與過多的稅金,無疑是使線上經營業者,輾轉難眠、惡夢連連的罪魁禍首。探其鼻息、查其軍情,對此潛在利空,美國政府的態度,傾向於避免制訂新的電子交易稅則;針對電子配送的關稅,亦認為不應該課徵額外的稅金。如果能參照現有的稅務法規,全盤移植,也能順水行舟,與現行的國際課稅,並行不悖。否則要是遠離民意、三心二意自作主張,嘗試另闢門道,發展出另一種與目前截然不同的稅務,無異是不偏不倚,在數位經濟頭上,潑了一大桶冷水,澆熄了眾多電子商者的熱情。搭乘時光機現場轉播,我們將可看見,國內雙重課稅標準,搞得整個社會,雞飛狗跳、無所適從;面對汗牛充棟、一國兩稅的困擾,本國商人乾脆來個三不從四不德,繼而想出五顏六色的抗稅對策,屆時,再來做七添八湊的大幅修改,不但影響政府九五之尊風評,也成了阻礙電子商務發展,十惡不赦的大罪人!

  不信任網際網路技術,對其抱持著半信半疑的觀望情形,在商業界也此起彼落。利用虛擬網路(VAN;Virtual Area Network),以EDI進行交易的企業,是否能夠完全相信自己的上手及下游廠商,所傳送過來的資料呢?萬一有任何問題發生,或資訊的盜取遺失,責任的歸屬,該算在這些廠商頭上,或者網路的提供業者(ISP)呢?

  期待如此服務水平的企業,所擔心的正是類似的法律層次。在虛擬世界裡,網際網路的組成,是由許多公共網路,連上數不清的小型網路,串接提供最終使用者,上網服務的網路業者,環環相扣、錯綜複雜。由單一主機,負責傳遞訊息至最終收件者的情況,並不存在。但現實生活中,偏偏有許多的企業機密,非得透過網際網路傳輸不可,更增加安全保證的必要性。

  擔心網路技術極限的企業,其實也有避險的替代方案。有些公司只在網際網路上,傳送低價、次重要等級的資料;至於購買寶貴、值高的物品,則一律硬性強制,只能透過虛擬網路,或企業間專屬網路(Extranet),甚至虛擬私有網路(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來專線運作。如此一來,就可以高枕無憂,與那些通過認證,檢驗合格的交易對象,來回互相傳輸資訊。

  至於個人隱私的保護,一道道佈滿玄機、暗號充斥的防火牆(firewall),正是線上消費者,求之不得、千呼萬喚的安全措施。許多軟體業者看好此一商機,正不分日夜,設計媲美馬其諾防線的線上防護罩。杜絕網路駭客,對於電子商務的全民參與,絕對有不可或缺的正面意義。

  談到電子商務及資料傳送單一安全性,先前所述的『汽車交換網路』(ANX ;Automotive Network Exchange),倒是可做為其它產業的借鏡。各行各業在制訂電子商務的管理構造,和商業法規的規範時,不妨參考屬於這一系統之下的企業間專屬網路(Extranet),在滿足執行功能、信賴度、及安全性的作法,及附屬創意方面的努力。特別值得稱道的是,監督整個汽車交換網路的網路管理公司,將所有聯盟的供應者,連同『網路交換點』(Network Exchange Points),通通抓到汽車交換網路上,由裡到外,徹底試驗一番。期使每一個層面,都能調整到與主系統完全同步、一致作業的水準。清楚定義的網管標準,讓聯盟內的所有加入者,有著毫釐不差的依循方向;又為使自身的網管標準,達到控管公司的安全規定,這些上下游也持續改革,以免成了名符其實的『圈外人』。

  綜合了風火輪的速度、包青天式的法令、及金鐘罩般的安全,相信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其成長速度,會如脫韁野馬,一日千里;猶春風野火、迅速蔓延。一旦數位技術,廣泛地被各型企業大量採用,有朝一日,專精於闡述『人際關係』的企管顧問,必得順勢見風轉舵,改口指導各界,『網際關係』的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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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電腦=物美價廉 日行一善,客戶不斷 無奸不成商→無網不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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