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二、建置地點:
三、既有設備環境
四、建置範圍:
五、設備規範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2.10
  5.3
六、施工說明
七、建置工期
八、教育訓練
九、系統測試
十、驗收
十一、保固及服務
十二、付款方式
十三、罰則
十四、附件
  附件二
  附件三

電力公司區營業處電腦骨幹網路建置規範(草案)

六、施工說明

6.1本案採統包及責任施工,投標前,須先行工地查勘、精確估算各項設備及線材之數量、危險性、影響施工之環境因素的考量。日後不得要求,設計變更,追加費用。
6.2本公司電力通信處所提供之"本處7樓至配電中心1樓〞單模光纖二芯,供區處,與配電中心連接網路使用;欲連接該工程三日前,先告知本處,以便通知該單位配合。
6.3路由交換器(B),以12芯多模光纖,佈至材料股大樓,右牆光纖終端收容箱(新設、壁掛式),再以四芯多模光纖,連接至檢修股,另以八芯多模光纖,連接至材料股。
6.4在光纖佈放,需以EMT管架設後,再行施工(若無外力破壞之虞,可以PVC管代替)。以確保光纖幹纜,不被外力所破壞。水平佈線佈纜部份,需以PVC管、或壓線條固定。
6.5佈放線路,應儘量利用天花板及現有管道(中壢服務所,儘量以現有管道施工),避免走明線,以維建築物之美觀。
6.6穿孔以機器銑洞方式處理,並負責清理乾淨,請儘量利用,未辦公時間施工。
6.7線路壓接時,接腳色碼採用, ISDN EIA/TIA-568A 規範標準接法。
6.8每一UTP 線、或光纖,其兩端及其連接之通訊插座(光纖終端收容箱),及24 Port快接式端子板,需以不脫落技術標示之。UTP 格式:XXXX,第一碼為樓層,第二、三碼為通訊插座編號(以該樓層,由左至右編排),第四碼為線編號﹝以該通訊插座,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編排﹞;光纖格式:XXX,第一、二碼為儀器組合架編號﹝桃園區處,電腦骨幹網路系統圖﹞,第三碼為光纖對編號。
6.9除已裝設於系統上之線路外,另提供 9 m UTP跳接引線 50條,5 m UTP跳接引線100條,1 m UTP跳接引線 200條、1 m單模光纖跳接引線3條, 1 m多模光纖跳接引線30條,供日後使用。
6.10兩設備間之每一水平UTP 線、或光纖線路,必須為完整之線,其間不得有接續。
6.11施工時,請考量各項干擾源。
6.12區處與中壢、龍潭兩服務所之連接專線,尚未建置完成前,得標廠商須提供相關設備測試,且在保固期間,若該等專線建置完成,得標廠商,應負設定通連責任。

七、建置工期

本案包括佈線、設備安裝、及測試等之建置工期,為簽約後75日曆天內完成(竣工時,須以書面告知)。報竣工後,網路系統試運轉15日曆天後,進行驗收作業。

八、教育訓練

得標廠商,須於驗收前,與本處協調安排,完成下列訓練課程:(每班12人)。
8.1「系統設備及網管操作」6小時。
8.2「NT及企業網站架設」之訓練課程6小時。
8.3「虛擬網路」之訓練課程6小時。
8.4「故障排除」之訓練課程6小時。

九、系統測試

9.1新設(含三樓既設),每一水平UTP 線或光纖線路,必須逐一測試該線路之長度、光損失、最大衰減值、及近端串音值(NEXT),將其數值,彙編成報告,且需合乎100 BaseTX、100BaseFx 使用規定,並製作完整完工報告(含昇位圖、拓樸圖、及機櫃配置圖),送交本處。
9.2各項驅動軟體的安裝與測試。包含網路管理系統、及虛擬網路管理系統。
9.3網路協定之設定、安裝及測試。包含TCP/IP、NetBEUI、及IPX/SPX等。
9.4與本公司總處,既有的光纖主幹網路之連通及測試, 包含IP address的設定、 routing protocol的連通。
9.5連接本公司的switch設備後,本案設備須針對,本公司的IP address,MAC address來設定不同的virtual LAN。
9.6本處現有小型網路,移植於本新設構架上之正常運轉。
9.7負責與本公司總處,之廣域網路連通測試。

十、驗收

10.1應於驗收前,將各項設備之安裝、測試、維護、使用手冊、及驅動程式軟體(driver)資料,交與本處人員查收。
10.2 確認各項軟硬體系統規範、內容及架構等,均符合本案之功能需求。
10.3確認已依規定,提交完工之書面文件,包括測試紀錄 (含UTP 及光纖之測試報告)、保證書、及本案所要求的各項文件、手冊、與資料等,並經審查通過。
10.4 完成8.1至8.4所規定之人員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