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各區(館)之分線箱端子板,採電信局電信技術規範,合格之屋內式複台式端子板。
電纜在人孔、或建築物配線箱內,預留足夠之長度,以備測試及改接用,引進樓內之纜線佈放後,均於引進管口處,使用防水材料,密封接口處,防止水氣進入建築物內部,確保纜線通訊品質。
目前規劃總機房內部線架,適合以後園內各階段工程完工,線路增加使用,纜線在配線架端,均附加清楚固定之標示。
為防止樓外話纜,受到外來干擾,人孔內水氣侵蝕,線路損失,宜採用戶外充膠電纜。
施工中需照主幹管路圖施工,廠商如需變更路徑,必須經由園方同意後,修改圖面方可進行。
管路開挖時,如發現新設管路與既有管道、或其他原因,無法通行時,廠商需提出解決方案及圖面說明,報備園方問題、及提出處埋方案,經由同意簽認後才可施工。
本工程開標前,廠商需自行勘查現場。得標廠家不得以任何修改、或變更理由追加工程及材料費用。
各館區內部施工注意事項
光纖進入各館區內部,需獨立固定、不得固定捆綁其他管路上。
光纖進入辦公樓內,需在每2-3米內,訂製自黏性貼紙張貼,並標示光纖編號、完工日期、光纖種類、區間、施工單位……等。
人孔內部光纖,需繫上標示牌。如附圖尺寸
光纖或通信線路,由人孔至辦公室內部時,需加以配管保護、及每2米處,使用黃色貼紙標示"光纖資訊網路纜線,請勿破壞"及英文字標明。
所有打洞修補後,需做防水處理、及與原現場顏色油漆補漆。
行政中心人孔21號,至海博館人孔2s號,光纜施工後,需預留1.5mm直徑導引線。
本次工程依照(通信線路測試驗收表)的分機門號,現場轉換數量及驗收。
馬路開挖施工說明
管路材料使用正廠(E級)以上PVC管。
開挖時須配合園區,了解現場是否有其他管路,防止損傷其他管道。
主幹或分歧管道,每超過50M,須設乙只手孔。
施工中必須設置路障,以防止遊客發生意外。
地下挖掘深度,約l M以上,並視埋設管道的數量。
開挖新設管路及佈纜,必須分段佈纜、及開挖後兩日內恢復。
掘挖適當的寬度,然後在底層鋪設約20 cm厚的川沙。待管路鋪設好後,再上面填沙約20cm ,加蓋黃色PVC警示帶,再按道路構造回填。
(附圖)
如回填瀝青路面,第一次鋪設後,隔30天後,鋪設第二次,以免開挖路面下陷及積水,而造成遊客參觀不便。
人行步道須配合原有路面復原,以利園區整體美觀。
管路及人孔、手孔銜接,必須使用防水材料密封管口,以防止水氣,進入建築物內部。
未經允許,不得破壞原有設施及植栽,如有破壞,必須於完工前復原。
佈纜前準備
光纜佈放作業開始前數日,應儘可能先完成,下列各項準備工作,以避免因當日匆促,而無法一日完成整體光纜之佈放作業。
勘查施工路由,了解道路交通狀況、週遭環境、管路彎度等數據以決定佈纜方式、保護措施、牽引機具裝設位置,及人力配置安排計劃。
確認管道管位:依所設計施工管道管位圖,核對及確認指定使用之管道種類、位置及管位差。
建立連絡系統:可使用無線對講機,作為連絡系統,但若環境不佳,易受干擾時,則管道內佈放電話用連絡線,或其它方式。
管道清洗:先以通管器,將拉繩或4.0 mm鍍鋅鐵線,穿入管道中,清洗往復兩次以上。
佈纜前之檢查
光纜佈纜前應檢查下列事項
確認並核對光纜長度、蕊線數。
建查現場安全設施,及警示燈標示裝置妥當。
佈放途中,如發現有可能傷及既設電纜之情形,應重新排列或加以保護。
本工程完工後,廠商須測試完成原有抽換線路,所包含之既有分機(或專線)線路,及公共電話線路。
全部工程限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完工(自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光纖通信佈線及設備裝機,五十日曆天內,完成測試工作)。例假日不得施工(含週休二日之週六)。